作者: 时间:2017-05-31 浏览次数:
①学生到学院开具遗失证明,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到学院一楼行政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②到学校新行政楼四楼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申请补发;
③学生处将申请补发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公示15天;
④公示期满后的周二下午或周四下午,学生带身份证和照片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