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新学年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初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②学生户口本首页(盖有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那一页)复印件、户口本家长单页复印件;
③学生家长的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初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②学生户口本首页(盖有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那一页)复印件、户口本家长单页复印件;
③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⑤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2015年,河南省全面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后,学生户籍所在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7月13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生源地贷款申请,错峰处理。各位同学注意申请时间,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生源地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
续贷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即可,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
注意:
1、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助学贷款信息网,然后点击页面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即可进入相应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当网页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存在问题”或“证书错误”时,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即可正常打开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