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商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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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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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一、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

2019年我院博士招生选拔方式为“普通招考”。

二、招生考试录取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初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

复试工作由河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河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遴选命题教师、复试教师、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负责上报招生中的相关材料;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复试

1.河南大学商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2.复试拟定于2019年6月4日下午15:00—18:00在商学院二楼201教室进行(备考室210)。

3.我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人。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专业课成绩总分高低(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按照1:4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学院成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共7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纪检员1人。具体工作由河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公示复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办法

1.本成绩计算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招考。

2.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所有成绩均以百分计。

3.博士生招生初试中的有关成绩分为外语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

4.博士生招生录取成绩中,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办法为:成绩=[初试总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初试满分200分]*100*50% +(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分)*100*50%。

5.外语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五、拟录取

1.业务一、业务二、同等学力加试一和同等学力加试二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外语成绩达不到我校分数线不予录取。

3.根据以上相关要求,按照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照招生专业方向)。

4在招生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监督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具体负责。

七、违规处理

对于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等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河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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