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关于修订印发普通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40 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对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开设辅修专业及招生计划 开设辅修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开设于2003年。目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已经成为一个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优势明显,就业形势良好,发展水平在省内领先的河南省特色专业。河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所在的工商管理学科是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本专业培养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的人力资源管理高端人才,配备有专业实验教室和人力资源管理各职能软件系统供学生实验学习;建设有智慧教室,可实现多场景智慧化课堂互动,实施立体化、可追溯的课堂教学过程;与多家著名企业合作共建实践基地,提供实训场景演练;突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加强学生科研思维及实践技能的训练。 招生计划:10人 二、培养模式 1.学院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辅修专业总学分不少35 学分,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少于53 学分。 2.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时间应在主修专业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内。 3.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包括该专业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辅修专业课程具体课程见附件1。 三、培养方案 见附件1 四、修读条件 1.身体健康,学有余力,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3.主修专业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5 以上。 五、培养与管理 1.学院由商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教学管理,确保修读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享有与本学院主修专业学生同等的教学条件。 2.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采取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且课程考核方式与主修专业班级学生同等对待。 3.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时,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审核认可可免修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中的相应课程。课程成绩的修读形式记为“免修”,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 6 学分,毕业设计(论文) 不得申请免修。 未尽事宜,按《河南大学关于修订印发普通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40 号)文件执行。
河南大学商学院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校发2021-140关于修订印发普通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辅修专业一览表.xlsx 附件3:河南大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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